2018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核定核准工作,将于4月8日至6月8日期间完成,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费率核定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:
1.申报形式
劳务派遣类企业工伤费率核定申报采取窗口现场受理形式,暂不接受客户端申报。
2.申报所需材料
(1)社会保险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表
(2) 劳务派遣类企业的代理及派遣(外包)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
(3)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
(4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
(5)营业执照(包括本单位及所有代理单位的)复印件
(6)代理公司与被代理公司的情况说明(说明内容主要是2017年度代理人员有多少,2017年度代发情况,2017年度工资总额为多少,最后双方法人签字盖双方单位的公章)
(7)提供工资表2017年3/6/9/12月
(8)汇总表(包含所有代理企业的名称,员工人数,工资总额)
(9)财务年报(只提供代理公司含有工资支出的报表)
(10)《劳务派遣类企业年检申报承诺书》(见附件1)
(11)《劳务派遣企业派遣人员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
3.费率计算方法
采取加权计算综合费率的方法。即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风险类别,确定各用工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,再加权计算其综合费率。
4.办理地点
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应到劳务派遣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社保分局申报经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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