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地方商务部门请示。
2、投资方签署的申请书。
3、合同、章程及附件(独资企业、股份公司仅提供章程,外国投资者合资合作设立外资企业,需提供合同和章程)。
4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5、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使用证明。
6、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,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资信证明(足以支付首期出资)。
7、董事会成员名单、委派书、身份怎么和简历。
8、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(授权委托书表格.doc)。
9、发改部门项目核准批复(限制类)。
10、土地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意见。
11、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12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(联系人电话、传真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)(法律文件授权委托书.do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