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、变更事项

2016-03-29 11:24:01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
(一)发起设立

1、地方商务部门请示。
2、投资方签署的申请书。
3、投资方签署的发起人协议、章程。
4、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,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资信证明文件
5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。
6、注册地址使用证明。
7、限制类项目应提交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。
8、土地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意见。
9、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。
10、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11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(联系人电话、传真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)

(二)募集设立事

1、地方商务部门请示。
2、投资方签署的申请书。
3、投资方签署的发起人协议、章程、招股说明书。
4、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,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(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)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资信证明文件
5、中国发起人应提供其近3年经合法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,外国发起人应提供其居所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。
6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7、注册地址使用证明。
8、限制类项目应提交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。
9、土地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意见。
10、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。
11、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
12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(联系人电话、传真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)

(三)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股份公司

1、地方商务部门请示。
2、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。
3、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改组的决议。
4、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关于终止原合同、章程的决议。
5、发起人(包括但不限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)协议。
6、股份公司章程。
7、原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。
8、公司验资报告、最近连续3年的财务报表。
9、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、章程。
10、原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、批准证书。
11、发起人的资信证明。
12、设立股份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13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(联系人电话、传真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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